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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 吳英艷)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和《海南省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實施方案》,規范和推進我省互聯網醫院持續健康發展,規范互聯網醫院管理,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衛生健康委《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近日,結合我省實際,省衛健委制定《海南省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未經批準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互聯網診療活動
《辦法》所稱互聯網醫院包括作為實體醫療機構第二名稱的互聯網醫院,以及依托實體醫療機構獨立設置的互聯網醫院,互聯網醫院基本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適用于省內互聯網醫院的設置、執業許可及其診療活動、監督管理。
《辦法》要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醫院財務制度》《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對互聯網醫院實行準入管理。互聯網醫院準入權限與所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準入權限一致。未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互聯網診療活動。
省衛生健康委建立海南省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接入全省互聯網醫院監管數據。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互聯網醫院的日常監督管理。
《通知》要求,新申請設置的互聯網醫院名稱中含有“海南”“自貿港”“瓊州”等覆蓋全省范圍含義的,應當由省衛生健康委受理設置申請。互聯網醫院根據開展業務內容確定診療科目,不得超出所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診療科目范圍。
互聯網醫院診療醫護應依法取得執業資質
《通知》要求,在互聯網醫院提供診療服務的醫師、護士應當依法取得相應執業資質,能夠在國家醫師、護士電子注冊系統中進行查詢。
省外醫師、護士在海南省內互聯網醫院執業的,可在電子注冊系統中辦理跨(多)執業地點增加執業機構注冊,并向省衛生健康委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的醫師備案系統上傳相關材料,實現網上不見面審批。互聯網醫院應當對醫務人員進行電子實名認證。鼓勵有條件的互聯網醫院通過人臉識別等人體特征識別技術加強醫務人員管理。
互聯網醫院提供診療服務的醫師,應當依法取得相應執業資質,在互聯網醫院、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注冊,具有3年以上獨立臨床工作經驗,多機構執業的醫師在確保完成主要執業機構規定的診療工作的基礎上,通過多點執業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
第三方機構與實體醫療機構合作建立互聯網醫院的,應當為實體醫療機構提供醫師、藥師等專業人員服務和信息技術支持服務,通過協議、合同等方式明確各方在醫療服務、信息安全、隱私保護、醫療風險和責任分擔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互聯網醫院執行患者實名制就診,應當對患者進行風險提示,簽訂知情同意書,獲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后,登記患者實名信息。知情同意書可以以電子文件形式簽訂。
患者在實體醫療機構就診,由接診的醫師通過互聯網醫院邀請其他醫師進行會診時互聯網醫院在線處方審核規范,會診醫師可以出具診斷意見并開具處方。互聯網醫院可以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不得在互聯網上開具麻醉藥品、精神類藥品處方
《通知》要求建立互聯網診療服務終止制度,當患者病情出現變化或存在其他不適宜在線診療服務的,需要醫務人員當面診查時,醫師應當立即終止互聯網診療活動,引導患者到實體醫療機構就診。
互聯網醫院應當嚴格遵守《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做好處方的開具、調劑和保管的管理。醫師應當在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并明確疾病診斷的基礎上在線開具處方。所有在線的診斷和處方應當有醫師電子簽名。處方經藥師電子簽名確認審核合格后方可生效,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不得在互聯網上開具麻醉藥品、精神類藥品處方以及其他用藥風險較高、有其他特殊管理規定的藥品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