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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學忠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
雷宇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律師 金易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律師助理
隨著近年來國家密集發布一系列互聯網+醫療健康的政策,優化了互聯網醫院落地政策環境,互聯網醫院發展迎來政策紅利期。有統計數據顯示,截止2019年11月底,我國已建成互聯網醫院數量達到294家。互聯網醫院建設在2019年進入加速建設期,而近期爆發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起到了極大的催化作用。本文旨在從法律、政策以及合規的角度對互聯網醫院的發展及近期情況進行一定的梳理和匯總。
一、互聯網醫院發展的政策引導
自國務院于2015年7月1日發布《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并提出推廣在線醫療衛生新模式以來,互聯網醫院行業已誕生并發展多年,在眾多行業先行者的培育下,市場已逐步接受并認可互聯網醫院的模式。
新冠疫情來勢兇猛,2020年1月30日,世界衛生組織(WHO)宣布:新冠肺炎疫情已經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3月11日,WHO進一步宣布新冠肺炎疫情已經構成全球“大流行”。疫情期間,普通慢性病患者因為出行受限,無法往常實體醫院問診配藥。互聯網醫院提供了線上問診、遠程診斷、醫療物資信息傳遞、藥物配送等重要功能,很大程度緩解了實體醫院壓力。
新型肺炎疫情爆發后,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簡稱“國家衛健委”)在2020年2月3日發布《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加強信息化支撐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規劃函[2020]100號),要求充分發揮互聯網診療及互聯網醫院的獨特優勢,鼓勵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及藥品配送服務,降低其他患者線下就診交叉感染風險。
而后,國家衛健委在2020年2月6日發布《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聯網診療咨詢服務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112號),進一步要求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充分利用本單位的互聯網醫院平臺、互聯網醫療服務平臺、官方網站、官方新媒體平臺等平臺,開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發熱門診等就診咨詢快速通道,開展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網上免費咨詢、居家醫學觀察指導與健康評估等服務,引導患者有序就醫、精準就醫。
上述國家衛健委的兩份通知充分肯定了互聯網醫院在疫情防治過程中的積極作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未來互聯網醫院行業的發展方向。
二、互聯網醫院的運營模式
(一)初期互聯網醫院運營模式
2014年,隨著互聯網的蓬勃發展和國家《關于推進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的意見》等政策對于遠程醫療的鼓勵,以在線輕問診和掛號預約等模式為主的互聯網醫療興起。春雨醫生、掛號網等互聯網平臺紛紛涌現,并從線上服務切入到線下診所。從各省市的實踐操作來看,比較有影響力的典型示例是在寧夏銀川設立的互聯網醫院。
2016年12月12日,銀川市人民政府頒布《銀川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銀政發〔2016〕249號)。根據該辦法,銀川互聯網醫院,是指在銀川市注冊,與銀川智慧城市實現數據對接、融合,以互聯網為載體,借助互聯網新技術,向患者提供健康咨詢、問診、導診、遠程醫療等服務的機構。隨后銀川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0日頒布《銀川市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銀政辦發〔2017〕38號),明確互聯網醫院分為二類,其一是互聯網+醫療服務模式的互聯網醫院,即無線下實體醫療機構,主要以互聯網技術平臺為載體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與線下各實體醫療機構均開展服務協作的互聯網醫院模式;其二是醫療機構+互聯網技術模式的互聯網醫院,即依托線下公立醫療機構設置不同形式的單個實體醫療機構,以新設置實體醫療機構為載體,運用互聯網技術提供醫療服務的互聯網醫院模式。
根據公開數據顯示,好大夫在線作為第一家在銀川落地的互聯網醫院,在此之后,已有前后數十家互聯網醫院落地銀川。但由于全國層面并未出臺統一的規定,實踐中不同地區對該等互聯網醫院準入及運營的口徑并不一致。
(二)現行互聯網醫院運營模式
2018年7月國家衛健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布了《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為互聯網醫院監管定調,其中規定“互聯網醫院”主要可分為二類,其一是作為實體醫療機構第二名稱的互聯網醫院;其二是依托實體醫療機構獨立設置的互聯網醫院。需注意的是,不論何種模式的互聯網醫院必須依托實體醫療機構,而此前在寧夏銀川市設立的不依托線下實體醫療機構的純線上互聯網醫院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被否認。事實上,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健康委員會于2019年1月7日頒布的《寧夏回族自治區互聯網醫院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業務模式,對于在寧夏地區設立的互聯網醫院類別和國家衛健委的要求保持一致,即均需要依托實體醫療機構。實踐操作中,此前已在銀川設立的互聯網醫院須找到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重新提交申請。
1.作為實體醫療機構第二名稱的互聯網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