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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進一步提高院前醫療急救應對能力的通知》解讀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已進入常態化防控階段,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應對新發突發傳染病醫療服務保障,有效提升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能力,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進一步提高院前醫療急救應對能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院前醫療急救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一是要求各地高度重視院前醫療急救能力建設,統籌推進院前醫療急救事業健康發展。完善急救網絡布局,整合資源加大投入,加強人才培養,強化質量控制,提高院前醫療急救質量與效率。
二是加強工作管理。各地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實際情況,制訂轄區內疫情防控期間院前醫療急救工作方案,并監督急救中心和網絡醫院切實落實,確保轉運工作高效安全。
三是統籌安排專門車組執行高風險任務。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負責轄區內新冠肺炎病例的轉運指揮調度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預約診療,成立新冠肺炎疫情轉運車組,“平戰結合”開展工作,嚴格對轉運車輛、醫療設備等進行終末消毒。
四是加強信息化建設。國家衛生健康委建立院前急救工作信息上報機制,加強信息管理,健全監測預警機制。各地加強急救中心信息化建設,推動信息共享與聯動,提高調度效率與水平。各急救中心要加強人員培訓,在調度環節加強問詢,根據實際情況分類調派。
五是強化院前院內有效銜接,各地要加強醫療機構急診、發熱門診管理,確保院前院內有效銜接,完善院內流程,整合相關科室迅速救治,提高救治效率。
《通知》要求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實施情況的監督指導,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總結經驗并定期通報工作進展。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進一步提高院前醫療急救應對能力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0〕5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已進入常態化防控階段,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應對新發突發傳染病醫療服務保障,確保院前醫療急救轉運安全高效,醫療機構接收迅速順利,有效提升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能力,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院前醫療急救能力建設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院前醫療急救工作,強化政策協調銜接,統籌推進院前醫療急救事業健康發展。結合城鄉功能布局、人口規模、服務需求,科學規劃院前醫療急救網絡布局。整合資源加大投入,提高救護車配置水平,特別是提高負壓監護型救護車比例。加強院前醫療急救人才培養,提高院前醫療急救質量與效率。加強質量控制國家衛生健康委預約診療,確保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質量和安全。
二、加強管理,確保轉運工作高效安全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七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轉運工作方案(試行)》等文件要求,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體安排和實際情況,制訂轄區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院前醫療急救工作方案,針對工作任務、轉運流程、信息上報、個人防護要求、車輛裝備洗消、醫療廢物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并監督急救中心和網絡醫院切實落實,在及時高效完成轉運任務的同時,最大程度降低轉運過程中的傳播風險和醫患交叉感染風險。
三、統籌安排,專車執行高風險任務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負責轄區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的轉運指揮調度工作,指導轄區急救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劃撥一定數量的負壓救護車輛和專業人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轉運車組,采取平戰結合管理,“戰時”全力承擔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發熱相關病例的轉運任務,平時承擔日常院前醫療急救任務。在急救中心和定點收治醫療機構,設置專門區域停放新冠肺炎疫情轉運救護車車輛,建立標準化洗消中心,嚴格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辦法》《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對轉運車輛、醫療設備等進行終末消毒。
四、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調度水平
國家衛生健康委建立院前急救工作信息上報機制,依托國家衛生健康委醫療管理服務指導中心建立全國院前急救工作信息管理平臺,加強急救相關信息管理,健全急救系統監測預警機制,提高智能化預警多點觸發能力。各地要加強急救中心信息化建設,推動與通信、公安、交通、應急管理等部門及消防救援機構的急救調度信息共享與聯動,提高調度效率,探索居民健康檔案與調度平臺有效對接,提高調度水平,指導轄區急救中心制定相關調度原則和具體要求,有效提高指揮調度和信息分析處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