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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發明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尤其涉及專門適用于行政管理、監督或預測目的的數據處理系統或方法,具體公開一種處方平臺及其處方監管方法。
背景技術:
2.目前,醫藥分離是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現有用于電子處方流轉的處方平臺通常具有公益性質,往往需要兼顧醫保用戶和非醫保用戶;但現有的醫保監管邏輯存在特定的觸發條件卻無法惠及非醫保的自費用戶。因此,現有的處方平臺往往僅限于實現處方的存儲以供關聯的各方進行上傳或查閱校驗等基本功能。
3.與此同時,互聯網醫院在不斷地增加;線上處方流轉的數量也隨著不斷地增加。互聯網醫院,無論是醫生開方,還是藥師審方,普遍存在工作量大、人員不足的問題。從而使得部分互聯網醫院的開方及審方等環節都容易因各種原因而導致操作不規范,進而滋生醫藥資源的不合理使用。
4.為此,有必要研究一種能同時兼容醫保用戶和非醫保用戶的具有普惠性、且更智能的處方平臺。
技術實現要素:
5.本發明目的在于公開一種處方平臺及其處方監管方法,以提高兼容性和智能性。
6.為達上述目的,本發明公開的處方平臺的處方監管方法包括:步驟s1、處方平臺獲取互聯網醫院藥師審方后上傳的第二處方,所述第二處方由互聯網醫院醫生通過線上問診方式開具;步驟s2、所述處方平臺從所述第二處方中提取患者的身份信息,并判斷該患者是否存在當日開具的第一處方,如果是,轉步驟s3;步驟s3、所述處方平臺判斷所述第二處方與所述第一處方中是否存在名稱相同的藥物,如果是,轉步驟s4;步驟s4、所述處方平臺判斷所述第一處方是否已支付,如果是,向所述互聯網醫院醫生和藥師返回錯誤信息,并將所述第二處方從患者處方庫中刪除;若所述第一處方尚未支付,轉步驟s5;步驟s5、所述處方平臺向相應患者輸出告警信息并要求患者進行處方選擇,并根據獲取的選擇結果執行相應的處理,如果患者選擇所述第一處方,向所述互聯網醫院藥師和醫生分別返回沖突信息,并將所述第二處方從患者處方庫中刪除;如果患者選擇所述第二處方,判斷所述第一處方是否由線下醫院通過線下問診方式開具,如果是,轉步驟s6,否則,轉步驟s8;步驟s6、所述處方平臺比較所述第二處方中名稱相同藥物的劑量是否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處方中相對應的劑量,如果是,轉步驟s8;否則,轉步驟s7;步驟s7、所述處方平臺向所述互聯網醫院醫生返回錯誤信息,并提示更新所述第
二處方以將名稱相同藥物的劑量調整為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處方中相對應的劑量;步驟s8、所述處方平臺跟蹤所述第二處方的支付結果,并在所述第二處方完成支付后,將所述第一處方標記為失效狀態后從患者處方庫中刪除。
7.為達上述目的,本發明還公開一種處方平臺,包括存儲器、處理器以及存儲在存儲器上并可在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其中,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計算機程序時實現上述方法的步驟。
8.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1、兼容醫保用戶和非醫保用戶的處方流轉,具有普惠性。
9.2、通常,處方大多是當日有效,本發明能智能地發現當日存在用藥重疊的處方,能通過二選一等機制有效的規避患者通過多開處方惡意囤藥;且能及時發現不同處方之間因醫生或藥師由于人為疏忽等原因所導致的失誤。
10.3、本發明還能解決一些特殊場景所導致的問題,例如:當患者在第一處方面臨支付困難,而第一處方又因客觀原因無法及時更新的情況下,患者可通過互聯網醫院重開第二處方以獲取支付能力內的急用藥物。
11.4、通常,互聯網醫院的醫生在通過線上問診方式開具處方時,需參照線下醫院通過線下問診方式開具的處方;藉此,本發明可使得患者在當日以線下問診方式開具的第一處方能為第二處方的開具提供合理的依據,并通過本發明系列步驟約束第二處方的合理用藥;而且在第二處方支付完成后,則將第一處方予以從患者處方庫中移除,能有效規避再次以第一處方為依據所進行的惡意拆方行為。
12.5、進一步地,本發明方法在步驟s5中,處方平臺在獲取患者選擇第二處方時,錄入患者放棄第一處方的原因;且在第二處方完成支付后,并在第一處方被刪除之前,處方平臺提取第一處方的相關信息生成第二處方的監管日志,并在監管日志中備注患者放棄第一處方的原因;以便于后續進行追溯,進一步促進了患者及互聯網醫院各自進行規范化復診。
13.藉此,本發明技術方式是在上述各種合規性、人性化及平臺靈活度等多種因素疊加下的最優技術方案,可廣泛推廣應用。
14.下面將參照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