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售前電話
135-3656-7657
售前電話 : 135-3656-7657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省級專精特新企業
咨詢熱線:135-3656-7657 400-6333-661
導讀
5月13日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發布了《關于做好公立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及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發揮“互聯網+醫療服務”在疫情防控中的優勢作用,規范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行為,維護患者與醫療機構的合法權益,做好財務管理工作,促進“互聯網+醫療服務”新模式的長遠發展。
《通知》主要從四大方面對“互聯網+醫療服務”提出了規范管理,一是規范“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相關管理工作;二是明確“互聯網+醫療服務”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三是統一醫療服務工作量統計口徑;四是明確了“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內容。
《通知》的發布背景
5月8號,衛健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動互聯網醫療服務發展和規范管理的通知》,而13號的這則通知可以看作是對前者所提出要求的具體化和細節落實。
疫情熱度過后,對“互聯網+醫療服務”的政策導向側重于安全和規范管理,而13號的通知即從規范相關管理工作、會計核算及財務、統計口徑等方面進一步細化。
從最近的二則通知,我們可以看出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政策層對“互聯網+醫療服務”的發展將向安全和規范方面傾斜。
《通知》的主要內容解讀
《通知》主要從四個方面,對“互聯網+醫療服務”提出了規范管理要求。
第一部分提出相關管理要求
明確了10項“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普通醫師互聯網診察費、副主任醫師互聯網診察費、主任醫師互聯網診察費、遠程心電監測、遠程起搏器監測、遠程除顫器監測、遠程會診、遠程病理診斷、遠程影像診斷、遠程心電診斷)的技術規范,規范了醫療機構開展相關服務的收費行為,并加強項目成本測算。
第二部分提出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要求
明確了不同主體在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過程中的利益分配關系、收入確認原則、財務處理及票據處理要求等?!锻ㄖ分赋?,應當在不增加患者整體費用的前提下,自行協商確定醫療收入分配比例,簽署約定協議。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過程中涉及醫療機構與提供第三方平臺機構之間合作的,屬于市場主體之間的行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協議的形式約定相關主體間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部分提出工作量統計要求
明確了邀請方和受邀方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后,醫療機構內部和整體區域范圍內的工作量統計標準。對1個診療活動由1家醫療機構獨立完成服務的情況,該醫療機構依據醫囑計1次工作量;對由接診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活動中的邀請方)和受邀方共同完成服務的情況,雙方可分別計1次工作量。
第四部分為附件
明確了“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內容,依據是《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及《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中臨床準入的相關技術要求。
《通知》明確了“互聯網+醫療服務”包括“互聯網診察”、“遠程監測”、“遠程會診”、“遠程診斷”4個部分,共計10項。
10個服務項目分別為:普通醫師互聯網診察費、副主任醫師互聯網診察費、主任醫師互聯網診察費、遠程心電監測、遠程起搏器監測、遠程除顫器監測、遠程會診、遠程病理診斷、遠程影像診斷、遠程心電診斷。